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精选3篇)

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校的各自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博士后进站

  1.根据甲方拟订的科研课题,经过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进乙方(_________)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的课题是:_________;立项单位为:_________;进站时间为:_________;出站时间为:_________。

  2.甲方负责提出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并提供课题所需的研究经费,根据需要配备助手和有关人员;乙方为博士后选派作为导师,并根据博士后工作需要,提供实验条件、配备科研所需的人员。

  二、博士后在站管理

  1.进入乙方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其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乙方流动站(在职博士后人员除外),并由乙方流动站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的工作条例和管理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如因博士后人员的个人因素给甲乙方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甲、乙双方有权处理。

  3.博士后人员在项目小组的协助下,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须经甲方同意和乙方专家评审确定。

  4.甲、乙双方共同实施对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考核,定期作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检查、进度监督控制和评估,及时协调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博士后在站期间若因甲方原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处理。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乙双方不单独给予办理出国手续,不安排与课题无关的工作。

  7.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若需延长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最长不超过半年。

  三、博士后出站

  1.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结束,项目完成后提交论文等科研成果,经甲、乙双方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出站手续。

  2.博士后一般不得中途离站,但对于不能胜任科研任务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离站或勒令退站,人事组织关系转回原籍。

  四、博士后待遇

  1.甲方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_________元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的工资、生活补贴、实验材料、图书资料、行政管理费和指导教师费等,由乙方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在甲方进行研究,乙方一般不提供住房,如确实需要乙方解决住房由甲乙双方商定。

  3.科研经费由甲方管理。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需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告中提出,由甲方领导审批,经费的使用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4.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社会保险,按_________的规定执行。

  5.博士后在乙方流动站期间由于使用仪器设备、配备助手等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后按实际需要决定。

  6.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日常费用,经乙方同意,博士后人员可以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相关行业企业中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离站就业。同时甲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五、成果归属与保密

  1.由甲方提出课题并提供研究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甲方完成的研究项目,其研究成果权属甲方。

  2.博士后在甲方进行研究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若属于甲方机密,则在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和博士后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和博士后如发表与该成果相关的论文或进行相关的学术交流,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其它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国家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国家如有新的规定,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新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须自觉遵守国家的规定。

  3.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导师、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篇2

  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

  根据国家人事部以及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结合_________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_________院(所)(以下简称甲方)与博士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为乙方提供所需研究经费,办公及其它必备的研究条件,合作导师为_________。

  二、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限为两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一般不能提前,延期离站。乙方保证在站期间全时在甲方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甲方所规定的实验室规程。

  三、甲方要关心乙方的研究工作,生活及思想状况,协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四、甲方在乙方进站三个月内听取乙方的开题报告,进站满一年和出站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填写有关表格(考核方式一般情况下为公开做学术报告及评议),一般应参加学校的年终考核。

  五、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博士后科研基金的使用,有权对乙方出站前提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提出评审意见。

  六、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教职工同等生活福利待遇及其他待遇;具有博士后科学基金和课题研究经费的支配权。

  七、乙方在站期间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照进站时商定的研究计划专心进行研究工作,如因特殊情况改变研究计划需经合作导师同意。

  八、乙方在站期间除完成预期目标外,每学年应向学院或者系(所)做一次学术报告,在站期间必须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不少于5篇的学术论文。

  九、乙方向甲方如实汇报研究工作情况,在站期间科学研究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发明专利,技术转让的申报,在本人的署名前应标注“_________”字样,作者同时标注合作导师姓名。

  十、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规定,乙方根据研究工作需要,经审批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学术交流活动,不应超过三个月;在站工作期间不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进修;如乙方确有特殊理由必须提出出国申请,同意甲方将乙方人事档案关系转予_________,甲方不办理任何出国手续,乙方退还国家下拨的“中国博士后资助基金”和甲方拨付的全部博士后日常经费。

  十一、合作导师应会同流动站,组织有关同行专家评审验收乙方的科研成果,并写出书面鉴定意见。乙方应该按时出站,如因研究工作不能按时结束,可申请延期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延期期间的生活费等所有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生活费部分不得使用博士后科学基金。

  十二、若因乙方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任务或无力继续目前的工作,甲方可提出让乙方退站的要求,退站、自动离站及提前三个月以上出站者(经人事部专家司批准的例外),不发给博士后证书。

  十三、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完成任务,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延期出站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十四、乙方出站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做好有关研究工作资料,数据以及财物,住房等交接事宜。

  十五、乙方承担的研究课题,研究计划及应达到的要求和水平如下:

  研究课题名称:_________;

  研究内容和计划:_________;

  应达到的要求和水平:_________。

  十六、双方需补充的内容(可另附页)。

  本协议在乙方进站前签定,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所属流动站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篇3

  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企业科研项目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联合招收_________博士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乙方工作。博士后的研究课题为:_________。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并进行考核。甲方由_________教授负责,乙方由_________负责,共同组成合作导师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该小组共同实施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考核,做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3.乙方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条件和项目所需经费,配备相应的合作人员,甲方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手段。乙方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需要的人员、技术和情报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不给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手续。

  5.博士进站后,为保证甲方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力量的投入,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和指导费用_________元/年,进站2个月内支付。甲方合作导师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赴甲方企业检查、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时,其差旅费用由乙方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补贴、住房、社会保险、其它福利待遇及其配偶的借调、子女入学等事宜,由乙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解决。

  7.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定。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8.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站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属职务研究成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_________号文件的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内,完成研究课题的开题工作并写出开题报告,提交包括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专家组审议通过。

  10.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中期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组织考核(现场考核或通讯考核)。

  1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双方共同组织考评(现场考评或通讯考评)并办理出站手续。

  12.此协议自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至出站期间有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合同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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