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精选30篇)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__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账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 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 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

  典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贷主____________(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 本件借款还债期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不得请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条 本件借款偿还地以甲方当时所居地为主。  

  第五条 乙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所有下列不动产办理典权设定登记予甲方。  记: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物门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构造: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地面层 _________平方米;二层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不动产所附带的______、______、______等皆保持现状。  

  第六条 甲方可按原状使用前条不动产,从而获取利益,然需负担前条不动产的管理费用及一切税赋。  

  第七条 本件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契约书正本两份,经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为凭。  注: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不超过________年  典权人(签字):_______ 出典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古峰庄村级扶贫互助社  乙方:  

  1、乙方拥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村“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服从由“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各项有关“互助资金”管理的制度、章程、细则等。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乙方用好“互助资金”。  

  3、乙方自愿入股互助资金股,入股金额元。接受配股资金股,配股金额元;  

  4、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互助资金”元,借款用于项目,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利息按照同期借款利率(存折抵押借款利率无抵押借款利率)计息,月息%。在借款到期时,按时还本息元。农户应得红利在年终分红决算时兑现。  

  5、如特殊情况延长使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分别延长月,延长期可在原利息的基础上增加罚息%。  

  6、乙方要改变资金用途的,须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以改变资金用途。否则,甲方追加罚息%,并在下________年度不予审批乙方借款事宜。  

  7、如乙方无故逾期不还者,甲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强制措施收回,逾期在原利率基础上增加罚息%,比昂在________年内不再审批乙方借款。甲乙双方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如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古峰庄村级扶贫互助社(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3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a href=///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词褂玫拇睢?.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 元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

  │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 │制 │      │      │      │     │汇额│

  │基├──┼──────┼──────┼──────┼─────┼──┤

  │本│  │      │      │      │     │  │

  │情│  │      │      │      │     │  │

  │况│  │      │      │      │     │  │

  │ │  │      │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 限  │用汇计划│ 还汇计划 │ 进口物资名称 │

  │贷├──────┼──────┼────┼─────┼───────┤

  │款│      │      │    │     │       │

  │情│      │      │    │     │       │

  │况│      │      │    │     │       │

  │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     │       │

  │效│      │      │    │     │       │

  │益│      │      │    │     │       │

  │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  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出│外贸收购( ) │

  │    │  │    │  │    │  │口├────────┤

  ├────┼──┼────┼──┼────┼──┤方│外贸处理( ) │

  │进口原料│  │产品名称│  │出口何国│  │式├────────┤

  │    │  │    │  │    │  │ │自营出口( ) │

  ├────┴──┴────┴──┴────┴──┴─┴────────┤

  │              贷款单位概况              │

  ├─────┬──┬────┬──┬─────┬──┬─────┬──┤

  │所有制  │  │法人代表│  │地 址  │  │电 话  │  │

  ├─────┼──┼────┼──┼─────┼──┼─────┼──┤

  │     │  │    │  │出口金额( │  │平均换汇成│  │

  │去年产值 │  │利  润│  │收购金额或│  │本美元/元│  │

  │     │  │    │  │创汇金额) │  │     │  │

  ├─────┼──┼────┼──┼─────┼──┼─────┼──┤

  │出口比例 │  │    │  │     │  │     │  │

  │(销售额之 │  │净创汇额│  │联系人部门│  │联系人姓名│  │

  │比)    │  │    │  │     │  │     │  │

  ├─────┴──┴────┴──┼─────┴──┴─────┴──┤

  │     审查要点       │    信贷员审查意见      │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

  └────────────────┴─────────────────┘

  年  月  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____账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    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  年  月  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  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                        ××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  账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

  第九条 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    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    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  帐号  和工商银行  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 月 日  编号:

  ┌──────┬─────────┬─────┬───────────┐

  │ 借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  帐号  │           │

  ├──────┼─────────┼─────┼───────────┤

  │ 贷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  帐号  │           │

  ├──────┼─────────┼─┬─┬─┼─┬─┬─┬─┬─┬─┤

  │ 借款金额 │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 (大写) │人民币      ├─┼─┼─┼─┼─┼─┼─┼─┼─┤

  │      │         │ │ │ │ │ │ │ │ │ │

  ├─┬────┴─────┬──┬┴─┴─┴─┴─┴─┴─┴─┴─┴─┤

  │利│          │借款│                  │

  │率│          │用途│                  │

  ├─┼───┬──────┴──┼─────────┬────────┤

  │ │顺 序│   日 期   │   还款金额   │   备 注   │

  │ ├───┼─────────┼─────────┼────────┤

  │ │ 1 │   月 日   │        元│        │

  │还├───┼─────────┼─────────┼────────┤

  │款│ 2 │   月 日   │        元│        │

  │计├───┼─────────┼─────────┼────────┤

  │划│ 3 │   月 日   │        元│        │

  │ ├───┼─────────┼─────────┼────────┤

  │ │ 4 │   月 日   │        元│        │

  │ ├───┼─────────┼─────────┼────────┤

  │ │ 5 │   月 日   │        元│        │

  ├─┴───┴─────────┴─────────┴────────┤

  │兹借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上列贷款,我单位愿遵照银行贷款办法办理│

  │;按月息  ‰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

  │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

  ├─┬───┬───┬──────┬─────────┬───────┤

  │ │ 月 │ 日 │ 偿还本金 │ 结 欠 本 金 │  备  注  │

  │ ├───┼───┼──────┼─────────┼───────┤

  │还│   │   │      │         │       │

  │款├───┼───┼──────┼─────────┼───────┤

  │记│   │   │      │         │       │

  │录├───┼───┼──────┼─────────┼───────┤

  │ │   │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以及  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号内。

  第九条 还汇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存档号:

  借款方:  贷款方:  日 期:  地 点:

  贷款合同                             合同号: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小写)

  (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批准单位)____号文批准的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 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 种:

  金 额:

  (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  %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  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  %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 章:       盖 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日 期: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合同中投人贷字第  号                   年  月  日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申请款金额(大写)  │       │借款期限   │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

  ├─┬─────────┴───────┴───────┴──────┤

  │借│                                │

  │款│                                │

  │原│                                │

  │因│                                │

  ├─┼────────┬───────────┬───────────┤

  │ │  分期借款  │    分期还款    │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  │  │  │  │  │  │  │为借款借据      │

  │计├──┼──┼──┼──┼──┼──┼──┤           │

  │划│  │  │  │  │  │  │  │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章│

  │ ├──┼──┼──┼──┼──┼──┼──┤           │

  │ │  │  │  │  │  │  │  │           │

  ├─┼──┴──┴──┴──┴──┴──┴──┴───────────┤

  │业│                                │

  │务│                                │

  │部│                                │

  │意│                                │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公│                                │

  │司│                                │

  │审│                                │

  │定│                                │

  │意│                                │

  │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4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____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________年一定,于每________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____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

  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借款合同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5

  贷款方:x银行

  借款方: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方:x企业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担保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用于公司资金周转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参万(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五,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盈利

  2,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x银行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x企业

  地址:

  电话号码: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6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应借款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    (大写:______  )

  1.3 借款期限:______

  借款期限为  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 行:

  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7

  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汇入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还款方式  经协商一致,甲方每月向乙方偿还当月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本金清偿。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到期未清偿本金及利息,则按所欠金额的1%日收取滞纳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签订地点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8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格式适用于建设银行各级行委托代理业务中受托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各类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二、贷款依据必须填写清楚。合同中委托人、委托代理协议名称、贷款科目必须写全称。如煤代油基建贷款须填写“根据国家计委(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煤代油基建贷款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煤代油基建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条均应按委托方的文件和规定填写。

  四、第九条、2中“借款到期前__日”需认真测算后填写。为便于会计帐务处理,一般不少于30天。

  五、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可以填写本合同条款未涉及而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便要注意不能违背建设银行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不得侵害委托方的权益。

  六、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___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__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协议书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经委托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时,由建设银行(受托贷款人)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协议只有和合同在一起才是有效的。

  二、展期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均按委托方的文件规定填写。

  三、本协议书的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同借款合同的规定一致,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9

  民法典》的下列规定,可以适用于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1、《民法典》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民法典》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民法典》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民法典》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民法典》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6、《民法典》第208条规定:借款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7、《民法典》第211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条款: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________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

  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1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2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贷款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3

  银行借款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

  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4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提款

  3.1提款期为__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金 额年季月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期序金额序 数年季月

  币种:1

  2

  3

  4

  5

  6

  7

  8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6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一)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二)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二)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三)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份,报送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保证方:(公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

  年月日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7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

  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________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

  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

  第十六条第

  (一)、

  (二)、

  (三)、

  (四)、

  (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

  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 篇10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他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____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失,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8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__________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   )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_____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_________%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账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 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_________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19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0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贷款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1份;副本份,、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单位:(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1

  贷款种类: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地址:________编码: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地址:________编码: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_______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2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贷款方:XX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应借款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  (大写:______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______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______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  __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   ;承诺费起算日为   ,并在  __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___.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 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第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对第9.1、9.1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 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     贷款方:XX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     签字人:______

  职务:______      职务: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3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______保借字____第___号

  贷款人:______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______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7)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4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互协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____年零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_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____万元。

  三、供货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按月利率________%计付,按委,半年付给出资方。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5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所述最高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

  (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账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6

  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 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2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 .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 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 .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 .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 .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 .1 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 . 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 .12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 .13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 .14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 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 .12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 .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 .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 .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 .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 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 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6.1 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 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 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 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 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 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 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 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 1 开立于___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 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 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担保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 1. 2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 .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 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9. 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 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 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 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 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 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10.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 保险

  12. 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

  12.2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 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 发生第 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 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7

  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____________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_______年零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_元,乙方投资____________元。

  三、供货合同银行借款合同__________

  四、产品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

  乙方: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8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提供贷款单位: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29

  编号: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______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______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___________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___________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 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 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篇30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XX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 )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2条 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5.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XX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银行借款合同样本(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