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策划合同(通用18篇)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第一条、20xx年X月X日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____先生、____女士婚礼摄像服务
第二条、制作光盘数量:2张,(一张dvd两张高清数据)光盘内容为:婚礼mv(3到5分钟)与婚礼流程记录,(约1小时左右)。
第三条、甲方如有特殊拍摄要求,必须与乙方说明,如有必要需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为保证乙方拍摄效果,甲方须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如场所照明、环境供电、相关人员配合等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保障乙方摄像师人身安全,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摄像师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以及摄像机、摄像器材丢失、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在拍摄过程中,乙方如出现非人为因素、机械故障,摄像人员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昏迷、突发性疾病)而失去服务能力的,乙方退还甲方所交定金,但不承担其它责任。
第七条、光盘交付一个月后,乙方自行处理录像带,删除电脑文件。由此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次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八百元,甲方应在婚礼结束当天付清。
第九条、补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发生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协商。协商未果,可以本协议为依据向司法部门申请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公司代表人:
乙方:
地址:
公司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并实施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此协议,信守执行:
第一条: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第二条:协议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活动策划执行的具体时间:月
此活动周期以外如甲方提出继续策划,费用另计。
第三条:义务和权力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①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②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③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设计方案以及设计理念,并提交甲方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设计方案给出最终甲方所需稿件;
3.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①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执行、制作及搭建
②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凭
③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4.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的责任
第四条:活动策划费用和付款方式
1.全程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预付定金(50%):□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活动结束后,甲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先付款,后开票)
3.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4.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认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生其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因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所需材料,从而导致乙方延期提交设计方案,乙方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影响甲方的按期付款
3.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提交设计方案,或不能按所附工作时间进度表提供服务、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4.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5%滞纳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的灾害(包括火灾、水灾、意外事故、地震),罢工、骚乱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等。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组织、限制、延迟或干扰乙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乙方对不可抗力所延迟或组织的部分的履行的责任,但是,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乙方应继续履行完被迫中断履行合同的条款。
第七条:不竞争限制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第八条:保密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但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①非由于乙方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②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③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一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法律关系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十一条:关于附件及其它
1.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3.如果发生与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好友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之后的三十日内,该争议未以此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到合同履行地或签约所在地所属管辖法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6.若甲方逾期未付款,则需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给予乙方相应的滞纳金。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单 位:(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 单位名称 )宣传广告设计策划项目。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制作、宣传的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资料印刷、大型户外LED广告牌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宣传车沿街游行宣传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设计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活动策划方案;⑵、项目各种展板设计制作、宣传资料印刷、LED大型户外电子屏播放、广告宣传车沿县城主要路段游行、广播等宣传策略。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为: 20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含活动策划、平面设计及资料印刷及设备租用费共计¥.00元(大写x元整)。
2、活动结束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00元(大写:x元整)广告宣传设计策划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宣传内容资料、活动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签 章)
代表人:(签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活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方心文化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一、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
2 、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活动的策划及执行公司,策划(执行)以下内容: 1、
2、
3、
三、费用支付:
1、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从乙方处获取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要求提出意见。
2、甲方由义务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任务。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更改。
4、甲方应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制定之策划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应保证工作质量及工作进度。
3、乙方应忠诚地按照甲方所同意的方案策划及实施活动,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4、如在活动期间发生紧急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毫不迟延地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暴雨、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行政事业性单位禁止活动开展等人为因素,或其他甲乙双方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可预见之情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最终认可确认意见实施制作。如因其它因素要更改或取消制作内容,乙方应提前1-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或完成,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承诺、保证或由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在活动结束后3天内(含活动当天)支付合同之全部余款,否则视为逾期。逾期付款的.,应按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的滞纳金。
5、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中途中止协议,应按本合同各项目产生总金额支付赔偿责任。
6、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展活动,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必须先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就本合同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适格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被赞助商):(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赞助商):(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宜春学院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暨寝室文化月主题晚会的赞助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
2、赞助内容:
3、活动时间:
4、活动地点:
(二)乙方应承担义务:
1、赞助甲方本次的宜春学院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暨寝室文化月主题晚会校园场外宣传横幅、晚会舞台幕布的经费,赞助金额合计人民币20__.00元;
2、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赞助费人民币人民币20__元给甲方;
(三)乙方享有的回报:
1、乙方享有本次活动的赞助权;
2、乙方有权过问甲方的活动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反映;
3、乙方有权提出具体的宣传方式和要求。
(四)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享有本次晚会任何形式的宣传权利,例如晚会宣传海报、校园宣传横幅、舞台幕布喷绘以及节目单拥有的宣传版面;
2、活动晚会主持人对乙方的赞助进行鸣谢并且做适当的介绍宣传;
3、甲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为乙方宣传,以达到最大的赞助效果;
(六)附则:
1、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截止至甲方活动结束时间20xx年6月1日;
3、甲乙双方需保持经常联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应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误而刻意刁难对方,签约双方应友好合作;
4、本协议共三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交至宜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宗旨,双方达成为 属下 商业部分(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提供全程商业策划及招商运作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服务之物业为: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的 商业项目,总商业建筑面积为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20__平米。
二、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x年 x月x 止,乙方需全部负责统筹所有商业面积策划及招商。合同期满后双方视情况再另行协商是否续约,合作方式另议。
三、双方的合作形式:
乙方负责商业项目独家全程策划及招商代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签订第二家商业代理公司。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保证该项目的出租合法性,申办有关租赁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依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向乙方提供招商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件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提供该项目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标准、各铺位招商面积、《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3、 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对乙方人员提交的有关方案及书面文件进行签收确认,如有修改意见应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乙方视作甲方已确认接受。
4、 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与乙方配合解决招商及策划中的问题,该负责人代表甲方意见并在现场行使甲方权利。对乙方报请同意的商家协议进行最后的审核,并拥有对有关合同条款的最终修改批准权。
5、 项目现场提供招商办公室供乙方使用(办公、洽谈)。并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包含:直线电话壹部、传真机一台、复印机打印机一台(可共用)、电脑壹台、饮水机一台、项目组现场办公桌椅每人一套等。合同有效期内的办公运作费用、办公耗材由甲方承担费用。
6、 如项目招商中涉及异地操作及洽谈连锁商家,须安排工作人员出差,则由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出差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票据如实报销。
7、 甲方负责安排财务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商户的全部租金和定金;
8、 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有关招商服务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签订合同后3日内甲方支付首笔款项,乙方确认首批服务费到帐后,3日内派出具备专业经验的项目组,进行全面商业策划及招商工作。
2、 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招商现场行使职权,在双方协议框架内拥有对招商、策划、人员管理等具体事务的处置权。
3、乙方专案小组人员每周与甲方召开一次例行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对招商及策划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并解决落实。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需按甲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宣传和招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或约定,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乙方负责促成所有意向租赁该项目的客户之洽谈、签约。
6、乙方的招商活动不得损坏甲方利益、形象,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有关资料保密,并自觉维护甲方其他方面权益。
7、如因甲方工程、工期、证件手续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于合同约定时间开业的,责任不在乙方,双方可以就延期问题进一步协商实施方案,并双方协调安排好已经签约商户。
8、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属于劳务用工关系,乙方现场人员的工资、生活、交通、通讯、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主要内容:
1、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包括本地招商及外埠招商。
2、乙方建议参与研讨、制定招商政策、招商策略、招商条件。
3、乙方拟订业务招商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计划、进度计划等,由甲方确认后实施。
4、乙方协助确定招商目标、业态组合、经营品项等。
5、乙方协助规范业务招商合同、相关审批单及有关附件。
6、乙方协助组织召开品牌招商会、答谢会。
7、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当地及外埠招商工作。
8、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商户洽谈及签约工作。
9、乙方协助监督进行商户进场二次装修。
10、乙方协助组织对甲方进行商业管理知识培训。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市场调研提供执行方案费:
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产品整体规划定位、提交可行性方案。本项目按双方在各服务阶段的工作内容免收取发展商服务费用。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支付人民币 壹拾万元 整给予我方做项目前期启动资金,我方即派出有关工作组赴项目开展项目调研、商业经营定位、规划定位、建筑设计建议等执行方案。
2、招商代理费用:
2.1收费标准:乙方成功让客户与甲方签署招商租赁(租金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出租部分按合同平均月租金水平的贰个月标准(不含免租期)向甲方收取招商租赁服务费。(可扣除预付的壹拾万元款项)
2.2乙方成功让客户(特殊品类)与甲方签署招商联营(扣点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招商联营部分为该物业该楼层的租金平均值向甲方收取招商服务费。
2.3付款方式:每月乙方于10日前将上月乙方成功出租的本项目物业成交额与甲方核对、确认(客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期相关费用即算成功出租),甲方于当月15日支付乙方招商租赁服务费。
2.4 若客户已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因甲方合同违约原因而退房的,乙方已收取之相关服务费不予退还。
2.5若乙方所签订合同中有高出市场行情较多的情况下甲方则视情况给予额外奖励。
六、违约责任
1、 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超过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甲方除支付应付费用的情况下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2、 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享有保密义务。
3、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
七、合同终止和变更
1、代理或委托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按合同规定结清相关费用与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起诉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加快商品房预售,回收资金。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正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进行全程策划之事宜,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整合推广策略服务范围:
1、项目整合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2、项目整体宣传包装设计
3、分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广策略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整合营销推广策略
第二部分:基础vi
第三部分:现场包装
第四部分:卖场包装
第五部分:宣传广告
第六部分: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二、工作时间计划
本合同共分五个阶段工作。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为合同签定至开盘前一个星期。具体递交及执行时间如下:
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的递交;
项目基本包装设计(标志、现场、卖场、楼书、单张)的递交。注:自项目定位及名称确定后起;
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的(自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确定后)递交;
项目第一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确定及项目基本包装设计完成后开始,预计在合同签定后月展开,即月旬开始执行。
2、第二阶段开盘开始至开盘后一月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开盘前一月递交;
第二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开盘前一个半月递交;
项目第二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月内执行。
3、第三阶段开盘一月后至裙楼封顶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开盘前后递交;
第三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开盘前后递交;
项目第三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月开始执行。
4、第四阶段自主体封顶起一月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
第四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
项目第四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前一周开始执行。
5、第五阶段自项目主体封顶后一月开始
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
第五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
项目第五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一月后执行。
三、关于成果的界定
1、关于整体策划报告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2、关于设计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3、关于广告、活动的界定:以入线率、到场率为标准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体营销推广策划服务费为项目总标底的3‰。其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30,即万元(万元整);
在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即万元(万元整);
在完成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即万元(万元整);
在完成项目第三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即万元(万元整);
在完成项目第四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10,即万元(万元整)。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包括项目鸟瞰图、沙盘等)、文件,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决权、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正。
3、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单方擅自改动,否则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
4、甲方采纳的乙方方案或设计都应签字认可并严格执行,如执行中需要修改也应相互通报,经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5、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企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设计策划方案,并收取策划设计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费。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整合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工作进展,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后提供相应文本和服务。
4.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市场推广建议。
七、违约责任
1.当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不力,或双方意见难以沟通与协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当乙方发现甲方因产品质量或销售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时,乙方屡次建议,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务内容的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双方各持两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6.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推_MakerbotReplicator系列3D打印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策划项目
1、市场环境调研分析报告
2、市场开发分析报告
3、产品营销策划分析报告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提及提供所需背景材料和信息支持;
3、为乙方各项报告提出指导性要求;
4、为乙方策划报告完成情况给出书面评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1.此款打印机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委托我们;教育市场、院校委托。
2.中投以进行产品的宣传、定价和对外渠道委托。
3.目前基础进货价格和耗材价格,本价格适用于短期。如果销量增长再签订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无权单方便要求中止合同。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3、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网络招商页面策划。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任务
1.1任务一:乙方对甲方网络招商开展专项策划,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1.2任务二: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二、委托项目进度
2.1第一阶段:编写策划文案
2.1.1为期四个工作日,乙方通过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甲方市场推广需要,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2.1.2策划时间自甲方全额付款后,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2第二阶段:网页设计制作。
2.2.1为期三个工作日,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和甲方ci规范的要求,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2.2.2策划期自甲方联络人以书面形式对第一阶段的策划成果予以确认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3策划工作各阶段按程序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3.1甲方须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并以书面形式指派一到两人作为项目联络人,负责配合乙方工作;
3.2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方案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指导性意见;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4.1乙方须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策划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请甲方确认;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甲方若无确认回函,乙方可视为甲方对所提交的方案已确认;
4.2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和标准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文案或平面设计进行修改的时间不计算在总体累计时间之内。
4.3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捌拾元整(¥580元整)。
5.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策划与设计制作费用。
5.3赠送连锁中国()网站分类信息栏目分类下排位,广告形式为(图片/文字链)规格:;使用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仅限于本项目制作的招商网页。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6.1乙方将其最终策划成果于项目结束之日正式转给甲方,所有未被接受的策划方案仍归属乙方;
6.2乙方对策划成果保留其冠名权;
七、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乙方终止本项目策划,不予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7.2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合同履行,乙方收回前期的策划成果,同时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八、合同终止
8.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8.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8.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日
10.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0.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附件一:《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附件二:《项目组名单》)。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
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附件《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往返于陕西省境内工作地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区域市场投放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圆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60%,即人民币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3.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动,而对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须具备法人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专业或其他资料,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即时将前述资料与技术、信息归还甲方。
4.合同期内,乙方承诺不承接其它任何与甲方产品相似(同质)的企业,产品的同类服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就本行业之惯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个月事先通知。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亦同时收取。
2.当协议终止及有关账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服务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电子文件等。而乙方亦应将所有的媒介合约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执行协议能力,或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诉讼,应在被诉讼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广告策划合同
甲方: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地区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形象设计、媒体投放。甲、乙双方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及媒体投放,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配合乙方各阶段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及媒体投放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项目书;
2)单页;
3)折页、DM;
4)户外广告;
5)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6)电视、影视宣传创意推广;
7)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即执行此方案。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提供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甲方如有异议,则双方另行协商,并另签署协议书。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5、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最终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月报形式进行每月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月三十号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目中应由甲方提出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
2、甲方下发工作任务单时,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为保证创作质量的合理时间。
3、按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与乙方协商。协商达成后,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如乙方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指定以下人员组成本案广告专案工作组: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
项目组长:
创意策划:
媒体推广:
客户服务:
2、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为: ,该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按照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及方案、计划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
4、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7、对于项目VIS设计,乙方应当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8、乙方不直接与甲方的各外协公司接口,与所有外协执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9、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范围内的所有平面表现设计稿中,乙方可附注其商标。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在温州地区内不再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均视为由乙方独家代理服务,甲方无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但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的调整均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内如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的,甲方有权提前五日通知乙方暂停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追索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3、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赔偿,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并实施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此协议,信守执行:
第一条: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第二条:协议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活动策划执行的具体时间:月
此活动周期以外如甲方提出继续策划,费用另计。
第三条:义务和权力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①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②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③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设计方案以及设计理念,并提交甲方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设计方案给出最终甲方所需稿件;
3.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①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执行、制作及搭建
②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凭
③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4.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的责任
第四条:活动策划费用和付款方式
1.全程费用:x人民币元(大写)
2.活动结束后,甲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先付款,后开票)
3.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4.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认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生其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因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所需材料,从而导致乙方延期提交设计方案,乙方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影响甲方的按期付款
3.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提交设计方案,或不能按所附工作时间进度表提供服务、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4.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5%滞纳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的灾害(包括火灾、水灾、意外事故、地震),罢工、骚乱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等。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组织、限制、延迟或干扰乙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乙方对不可抗力所延迟或组织的部分的履行的责任,但是,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乙方应继续履行完被迫中断履行合同的条款。
第七条:不竞争限制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第八条:保密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但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①非由于乙方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②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③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一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法律关系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十一条:关于附件及其它
1.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3.如果发生与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好友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之后的三十日内,该争议未以此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到合同履行地或签约所在地所属管辖法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6.若甲方逾期未付款,则需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给予乙方相应的滞纳金。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网络招商页面策划。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任务
1.1任务一:乙方对甲方网络招商开展专项策划,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1.2任务二: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二、委托项目进度
2.1第一阶段:编写策划文案
2.1.1为期四个工作日,乙方通过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甲方市场推广需要,编写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2.1.2策划时间自甲方全额付款后,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2第二阶段:网页设计制作。
2.2.1为期三个工作日,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招商页面主题文案和甲方ci规范的要求,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2.2.2策划期自甲方联络人以书面形式对第一阶段的策划成果予以确认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2.3策划工作各阶段按程序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3.1甲方须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并以书面形式指派一到两人作为项目联络人,负责配合乙方工作;
3.2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方案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指导性意见;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4.1乙方须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策划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请甲方确认;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后的二个工作日,甲方若无确认回函,乙方可视为甲方对所提交的方案已确认;
4.2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和标准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文案或平面设计进行修改的时间不计算在总体累计时间之内。
4.3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捌拾元整(¥580元整)。
5.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策划与设计制作费用。
5.3赠送连锁中国()网站分类信息栏目分类下排位,广告形式为(图片/文字链)规格:;使用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仅限于本项目制作的招商网页。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6.1乙方将其最终策划成果于项目结束之日正式转给甲方,所有未被接受的策划方案仍归属乙方;
6.2乙方对策划成果保留其冠名权;
七、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乙方终止本项目策划,不予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7.2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合同履行,乙方收回前期的策划成果,同时退还甲方所付费用;
八、合同终止
8.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8.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8.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日
10.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0.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 举办 仪式活动。
二、本次活动时间为 年月 日( (am/pm)时分至 (am/pm)时 分。
三、乙方负责工作:现场布置、音响、演员、礼仪 等,具体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
四、甲方负责工作:提供搭建设施所需水电、现场搭建时的场地协调、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等。
五、乙方保证于年 月 日前布置好表演区域、舞台及音响及其他设施。
六、合同价款:本次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元整(¥)。
七、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50%的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八、合同的变更
1、活动开始前,任何一方需要对活动内容以及所需设施作临时变动时,须事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于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所需设施做相应变动的,则双方应签订补充条款,就变更部分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前述设备和服务,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纠正,乙方应当场协调解决。
2、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酌情扣减相应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关的损失。
3、如甲方未按前述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活动执行及演出安合同履行地排,并且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总标的30%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或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住所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南京泽康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注:活动内容及活动所需设施详见《附件清单》,该《附件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会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有好协商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会展主题:
二、 时间及地点:
三、 报价单:
四、 甲方认定项目及付款方式:
1.以上经甲方认定项目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合同协定先预付30%定金,即人民币待工程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余额付清,即人民币 万 仟 百 拾 元(¥ 元)。
3.在会展工作中如需增加服务项目,则按乙方报价单价格执行增补。
五、在实施此项工程的同时,场地纠纷由甲方负责。安全操作由乙方负责;希望甲方派员在现场指挥或确认策划方案,
六、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
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常看重“ 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 ”的品牌及信誉,本着诚信务实,互惠互利的态度,我司开发建设的“马鞍山雨山湖二期”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与贵司合作,承担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代理销售事宜,项目相关商务合作条件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乙方对甲方位于 马鞍山雨山湖 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与独家代理销售与独家代理招商。暂计总建面积约为 60000 平方米。(具体数据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执行,并制定附件一作为双方确认依据)
第二条 合作原则、组织与相关制度
1、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甲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乙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诚实、信用、合法原则
甲、乙双方据此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将在合作中严格遵守。乙方提供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服务
乙方将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的整合优势,就本项目的市场推广定位、产品规划设计、环境设计、建筑方案筛选等各方面提供顾问参考服务,对于本项目的品牌宣传、形象设计、市场推广、公关活动、广告策划、营销策划、销售策划、销售执行、招商执行等各个环节提供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并提供各项服务的整合应用。
3、项目小组,双方确定项目小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各1名,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自项目小组日常工作,处理本合同履行的各项具体事宜,并对合同履行期间日常往来文件、方案、资料、稿件等进行签字确认。
4、执行制度
(1)例会制度:
A. 项目前期策划阶段:根据项目及开发商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会议时间;
B. 项目营销阶段:双方沟通采取例会制度,例会的召开定为每月一次,具体地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
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项目组成员根据需要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如甲方参展、大型活动期间),可随时调整会议时间,乙方全力配合;
(2)阶段工作计划:乙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阶段推广计划、销售计划制定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应于每次阶段工作会议前向甲方提交该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由甲方进行补充修改确认;甲方确认工作计划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计划内容。
(3)阶段工作会议:双方定期召开阶段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拟定下阶段工作计划,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进行创意沟通。该会议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必须参加;
(4)会议纪要:每次会议乙方有指定专人对会议详情进行纪要,对会议过程中所讨论的内容进行详细纪录,并于会议后两日内整理完成相关会议纪要,交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会议纪要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以作为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依据;
(5)阶段工作总结:甲、乙双方每次阶段工作会议之前,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阶段工作总结”,就上一阶段的策划方案执行情况、广告创意表现成果等进行分析总结。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代理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xx 年6 月1 日 起至 _20xx 年 6 月 1日止。
2、合作期限根据上述条件结束时,若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则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前期产品策划定位、全程营销策划及营销代理整合服务。(乙方工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雨山湖项目服务内容及成果》附件一为依据,)
2、在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之任何代理公司为“该项目”代理销售,同时乙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独家代理与销售。
第五条代理指标
1、 委托代理销售均价底价:委托代理均价底价按一房一价表进行,具体价格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双方协商制定。
2、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主以低于底价的价格和变更价格对外销售本项目,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第六条 营销推广费用及使用
1、 营销及广告、制作、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设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项目总体推广费用按销售总额1.0%比例范围内。
2、 营销推广包括:广告、推广、制作及发布;楼书和资料、制作和印刷;销售道具制作;促销活动费用;会展费用;异地推广活动费用等与销售活动相关的费用。
3、 乙方提交营销推广的详细使用方案,报甲方确认后执行。
4、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时间节点,制定各销售期具体时间节点和广告推广的初步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变更工程时间节点,乙方可作相应调整。
5、 乙方策划制作全套广告方案,报甲方确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实施。
6、 推广计划、宣传计划由乙方在签订相应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初案,报甲方确认。如在实施过程中有变动,另报甲方确认。
7、乙方负责组建营销策划团队并承担全部团队各项费用。
第七条 项目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
前期全额策划费: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结算方式:分四次支付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乙方提交《服务工作计划》、《市场调研成果》和《项目业态定位报告》,甲方确认后一周内支付乙方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三十日内,协助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提交《项目规划建议报告》),甲方确
认后即支付乙方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 第三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配合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形成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通过政府审
批,审批通过后即支付乙方第三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第四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乙方提交《项目营销策略报告》,甲方确认后即支付乙方第四阶段
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
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为返还费用,当销售代理阶段销售率达到30%阶段全额返还甲方。
2、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为项目销售总额的1.0%;
结算方式:销售期内,每月的 1 日,甲乙双方根据上月已签约的套数金额,在到账为准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每月的 10 日前甲方将上月应结的项目销售佣金全额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第八条 溢价分成及结算方式
1、 溢价约定:溢价以根据委托代理均价底价制定的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为计算依据,乙方最终实现超过委托代理均价底价(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以上部分,溢价必须得甲方同意,已方无自主溢价权利。
2、 溢价分成比例:溢价部分甲方占 85 % ,乙方占 15 %
3、 溢价结算:自正式销售开始,每月的 1 日,甲乙双方对帐按签约并资金到账为标准并且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下个月的 5 日之前甲方将上月应支付的溢价分成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第九条 成功销售与招商的界定
甲乙双方确认,满足下列约定的,视为该房屋成功销售。
房屋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签署《马鞍山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并且其余款项到账则该房屋在项目结案汇总时视为成功销售。
第十条 购房者退房
1. 由于乙方的原因(如销售说辞不实、销售文件处理错误等),造成购房者退房,或者签署的正式销售合同无法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或者购房者无法办理按揭手续,该房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
2. 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要求退房,该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中提取100%作为乙方服务费用计入溢价比例分配。
3. 购房者所退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由乙方另行销售。
第十一条:销售计划的执行
1、 已方制定合理销售计划书,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销售执行依据,本项目在开盘前具体确认。
2、 乙方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计划方可按约定比例结算销售提成,否则仅按应结金额60%结算,乙方在次月完成销售指标后方可结算上月按应结金额费用。
3、 该项目甲方部分物业作为持有,持有部分不作为乙方销售代理销售范围。
第十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经甲方核准符合甲方要求后,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营销代理字样,以利于销售活动的开展;
3、甲方提供项目销售中心及销售中心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承担售楼处内的水、电、煤、电话等费用(乙方提供具体数额甲方签字确认);
4、甲方负责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的相关合同;
5、代理期间,由甲方派出的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买方的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并开具甲方的收据或发票;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代理佣金、招商租金、溢价分成;
7、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需由甲方签定,任何个人或单位签定均属无效;
8、乙方未能按照提供给甲方工作计划内容完成工作或乙方工作不符合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继续履行并且保有最终解释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及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
2、乙方应派销售团队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并指定团队负责人与甲方对接;团队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考核确认,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至甲方满意为止,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应为代理销售单位的价格表、付款方式、优惠措施等提供专业性意见,甲方享有决定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不得任意改变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号的**项目(暂定推广名)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工作,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各阶段乙方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5)户外广告;
6)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7)广播(电视)广告文字创意;
8)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9)展会布展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三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不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宜,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书。
4、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周报形式进行每周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周一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及分析、建议、预期执行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并由乙方根据共识撰写沟通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项目组长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之工作计划对每周工作进程严格把关。
5、根据项目需要,乙方针对本项目组成的专案组核心成员在以下重要时间节点根据甲方要求进驻本项目现场办公:
1)入市前
2)开盘中
3)开盘后
4)其它时间:如突发事件
备注:进驻时间、进驻期限及进驻人员组成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要求确定。
第五条、合同期限
1、项目准备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7个月。
2、项目实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12个月。
3、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六条、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
1)项目准备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2)项目实操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3)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培训、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的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2)甲方应于进入项目实操期的第一个月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项目实操期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实操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3)费用以电汇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
3、其它:乙方由于项目需要进驻本项目上海现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提出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七日内提供。
2、甲方下发工作任务单时,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为保证创作质量的合理时间。
3、按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完毕,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过的方案和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指定以下人员组成本案广告专案工作组: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
项目组长:
创意策划:
创意文案:
资深设计:
设计制作:
客户服务:
2、乙方保证该广告专案工作组应当由从事过二个以上与本项目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房产广告创作、策划、设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甲方有权对该广告专案工作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内予以更换。
3、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为:,,,该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按照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及方案、计划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
5、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8、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9、乙方不直接与甲方的各外协公司接口,与所有外协执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范围内的所有平面表现设计稿中,乙方可附注其商标。
11、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在此项目半径10公里区域内不再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按比例相应减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内如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的,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追索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3、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赔偿,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决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著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无偿保密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广告业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甲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双方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
第十七条、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由中文制成,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决定。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图文传真:021- 图文传真:010-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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