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委托的协议书(通用23篇)
转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居室面积:居室间数:
5、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报价书)
二、承包方式:
1、工期: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2、工程承包价款:
(1)工程承包价按双方商议的工程项目单价进行结算(附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表)。
(2)工程承包总价按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汇总计算。
3、承包信誉保证及质保条款:
(1)根据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信誉保证金元。甲方财务部出具相应收据,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返还乙方。
(2)乙方所缴纳信誉保证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队信誉担保,如发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有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施工标准、诽谤公司声誉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在其信誉保证金中做出相应处罚。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______%缴纳工程质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内发生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应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按时间维修或维修没有让客户满意,公司有权在其工程质保金中做出相应处罚。派其他施工单位解决,加收实付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保修期满甲方退还质保金。
4、工程质量及管理约定:
(1)乙方无条件承诺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以客户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单为准)。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负责在一周内收取业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该款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施工累计工日,由甲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签发领款单,乙方到甲方财务部领款。
(2)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计领取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能超过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
6、双方其它约定:
三、工程质量要求:
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标准》由设计员或施工监理分阶段进行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换工程队,其中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完成工程项目变更手续。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派监理对现场施工进行工艺、工序、质量、进度的监督。
4、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验收单必须有客户签字。
3、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现场文明施工条例》和《施工队日常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4、必须对签字工程的金额保密,违者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5、必须在保质、保量、保工期原则下完成工程任务,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6、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须服从。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报请公司总办进行协调。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编号:x
项目名称: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 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 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年 月 日 代理方(乙方): 年 月 日 3 (甲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居室面积: 居室间数:
4.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报价书)
二、 承包方式:
1. 工期: 天,自_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月____日竣工。
2. 工程承包价款:
A.按照公司与客户签订该工程预算书总造价中直接费______%承包给乙方。
3.承包信誉保证及质保条款:
A.根据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信誉保证金 元。甲方财务部出具相应收据,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日内返还乙方。
B.乙方所缴纳信誉保证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队信誉担保,如发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使用伪劣材料或不符合工程预算书规定的材料、偷工减料、诽谤公司声誉等影响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标准,公司有权在其信誉保证金中做出相应处罚。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保修期_______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______%缴纳工程质保金(即;_______元)。保修期内发生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应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按时间维修或维修没有让客户满意,公司有权在其工程质保金中做出相应处罚。派其他施工单位解决,加收实付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保修期满甲方退还质保金。
4.工程质量及管理约定:
A.乙方无条件承诺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以客户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单为准)。
B.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负责在一周内收取业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该款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A.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信誉保证金额度,每次支付不超过该额度的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在每次领款使用完毕后及时向甲方财务部上缴相关票据,乙方超额度用款时应与甲方协商,经同意后方可领取。
B.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计领取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能超过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
6.双方其它约定: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质量要求:
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由设计员或施工监理分阶段进行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换工程队,其中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完成工程项目变更手续。
2.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 派监理对现场施工进行工艺、工序、质量、进度的监督。
4. 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五、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验收单必须有客户签字。
3. 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现场文明施工条例》和《施工队日常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4. 必须对签字工程的金额保密,违者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5. 必须保质、保量、保工期原则下完成工程任务,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6. 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须服从。
7. 乙方必须到甲方指定的材料经销商购买材料,如发现有假冒伪劣材料,公司将给予重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赊购材料,影响公司形象,如产生严重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相邻居民人身安全;防止火灾和水、电、煤气
事故发生;防止物品损坏。凡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报请公司总办进行协调。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附则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家庭住址:
单位地址: 编码:
电 话: 电 话:
______月____日_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单位全称)某某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乙方单位全称)某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工程
2、工程地址: 3、资金来源:拨款及自筹
4、工程投资总额:185万
5、建筑面积:1327.08平米
6、其他:
二、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 )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 )勘察
( )设计,具体包括:
( √)施工,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代理
( )监理,具体包括:
( )设备,具体包括:
( )材料,具体包括:
( )其他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
三、代理业务的内容——代理事项:(双方应明确具体代理事项)
1、拟订招标方案;
2、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3、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5、实物工程清单;
6、编制参考价或标底;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
8、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9、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10、协助工程合同的签订;
11、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四、招标代理时限
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代理事项。
5、如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
六、甲方的义务
1、提供招标工程所需的有关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协助招标过程中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3、主持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及业绩考察;
4、审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有关资料;
5、参与招标活动全过程,包括主持开、评标活动;
6、主持签约工作。
7、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乙方可以建议甲方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八、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甲方的配合下认真制定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代理事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代理报告。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招标内容。
4、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正确性负责。以法律法规政
策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成果允许偏差值控制在±3%以内。
5、依据委托合同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代理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6、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办法
1、委托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收取委托代理费按临安市物价局临价字(20x)第13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预算费按浙江物价局(20x)8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3、专家评审费,由甲方支付。
4、招标公告费、场租费,交易费由甲方支付。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取成本费,由乙方收取。
7、招标代理服务费待招标工作完成并提交代理报告经甲方认可后7天内一次性结清。
8、其它: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失败,所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视代理工程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赔偿。
2、由于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漏项、漏量等代理质量问题,影响造价5%以上的,每出现一次,扣除代理费用的5%违约金;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总造价影响偏差在10%以上的,除追究以上赔偿外,还需赔偿违约金1000元。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尽力协商解决或提交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补充条款
6、投标单位需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押金,由乙方收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公章)(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乙方)
代理单位(乙方): 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与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与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相关的合同样本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购房合同 ·财务代理委托合同 ·人事代理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日期:
建设单位:临清豪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临清市锦城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过路?150顶管100米;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KV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23#楼北侧1台630KV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20_年7月15日至20_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1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S11-630KVA-10.5(±2×2.5%)/0.4KV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牌);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标准T2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六、安装质量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电气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因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国家机械部及企业标准执行。
4、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若经甲方抽检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甲方除责令恢复按图纸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存放临时用地。
2、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责。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高压系统设计图纸、箱变和高压分接箱基础施工图纸两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设备原始资料、设备所带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竣工图;
3、乙方负责向临清市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该工程的验收工作。
4、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及施工相关规程、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艺问题未能验收通过,乙方负责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赔偿损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临清市其它项目拥有630KVA的配电施工工程,须协助甲方将壹630KVA箱变配备的高压计量装置和高压开关按市场价卖出。
八、质保期
箱变、高压分接箱质保期二十年,其它质保期两年。
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20_年7月15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临清豪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临清市锦城实业公司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建行临清支行
银行账户: 1856 8080 5015 3641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_________________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_________________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_____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_________________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的御苑小区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此土方施工事宜进行商洽。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保证施工质量使其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御苑小区土方工程
二、承包范围:依据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基础土方开挖,内倒或外运。含开挖时的厂区修临时道路、清障、基础开挖、坑底找平、放坡、装车、内倒土方的堆放;外运土方的铲平,沿途的散落土方清理等,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
三、计量方式:依据开挖成型后的基坑,实测实量,由现场施工人员出具内倒或外运土方量分类结算单据,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四、承包单价:
1.厂区内倒堆置土方《主要用于工程回填》每m3
2.外运土方,《指垃圾土及杂土》每m3
五、结算以及付款方式
按照分类土方量乘以单价,为工程总价款;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双方协商付款及结算事宜。
六、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现场土方开挖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做到基底平整坡度整齐。
2.内倒堆置土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
3.外运土方由乙方自行安排堆放地点,并做好沿途散落土的清理工作。
4.4.由乙方协调好,城建、市容等有关部门工作,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施工阶段,乙方应对参加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所有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因由违反者均按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协调甲方,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期间如因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及其它方面的责任。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利益,确保甲方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项,结算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地点:
3、工程名称: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工程建设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围与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代理业主,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②、甲方负责该项目完成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三、代建工程项目的范围与内容
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设计的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3)施工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四、质量等级
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五、合同价款及变更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六、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水利部验标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偿返工重做,至合格为止。
七、代建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建设本项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费按 政综[20_]227号文件规定计取,共计¥ 20_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计算式:10000000×2%=20万元)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行支付管理费的50%,计¥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管理费待 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1、工程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工程监理费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完成监理项目的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监理服务酬金的80%拨付给乙方,待工程完工验收且结算经财政审结批复后,甲方应支付至审定监理服务酬金的95%(含税)给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价款采取“备料款一次拨付;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竣工办理总结算”的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1) 备料款拨付:甲方应在乙方选定施工单位后7日内按合同价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元)。
(2)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价款的80%拨付给乙方;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后,开始将备料款按进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完为止。
(3) 税务问题:根据税务局代建工程有关规定,该项目由甲方负责立项,工程发票、决算书审核书等抬头人应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程税务交纳。
(4)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结算价款经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28天内,甲方应支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95%(含税)给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须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该项工程质保金全额归还乙方。
5、超出合同价款的工程款结算及拨付办法:另行单独办理竣工结算及拨款事宜。
九、完、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过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并备齐验收资料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一份;完整的资料一式三份;决算书一式三份。在确认无误后5日内安排水利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工作和验收文件编制办法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
2、对验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符合质量等级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3、在工程完(竣)工验收通过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将验收合格的螺洲大桥防洪影响堤防加固补救工程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竣工总结算完毕,甲方付清乙方一切债务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 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60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 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 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 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
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十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X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拆除范围
1.1拆除工程地点
X项目 地块
1.2拆除工程范围(X至Y)
第二条 拆除程序
2.1甲方向乙方指明现场市政、公用设施分布情况及相应保护措施。
2.2甲方向乙方明确拆除范围、时间。
2.3乙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内容),甲方审核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2.4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2.5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甲方代表对乙方施工中违规操作有权做出处理决定或经济处罚。
2.6拆除期限根据拆迁公司的交房进度进行拆除,拆迁公司交房后5日内必须完成拆除工作。
2.7拆除标准:被拆除房屋(含棚子、自建房等)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坪,地下室部分拆除到地下室地坪,化粪池要求连同底板全部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等一并清理出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负责向乙方明确拆迁范围及时间。
3.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停工处理。
3.3甲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附后)并据此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安全责任
4.1.1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手续。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4.1.2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
4.1.3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1.4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4.1.5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4.1.6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4.2环保责任
4.2.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施工中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4.2.2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4.2.3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档,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拆迁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2.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4.2.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4.2.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4.3文明施工
4.3.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
4.3.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
4.3.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
4.3.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4.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公共、消防、固定资产等报批手续。
4.5负责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拆除费及支付方式
5.1双方约定,拆除费按如下方式计取:拆除费单价为每建筑平米元人民币,暂估面积为 建筑平米,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
5.2拆除费根据拆迁进度分 次支付:
5.2.1当乙方完成拆除任务的 %后,甲方按合同拆除费总额的%支付给乙方;
5.2.2当乙方完成拆除任务的 %后,甲方按合同拆除费总额的%支付给乙方;
5.2.3当乙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后,甲乙双方进行费用结算,并签订结算协议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拆除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2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拆除期限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每天按拆除费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从乙方的拆除费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工期不顺延),并有权做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8.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因此而改变。
8.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8.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9.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4《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为本委托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_________加盟专卖店负责人在此郑重向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证:
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盟专卖店,带头做一名合格的加盟店经理,管理好下属部门,并完全遵守以下承诺:
1、按国家相关法规,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办齐加盟店三证,合法经营。
2、不运作会场及培训,只做5人小型分享讨论及沟通。
3、在当地经营如出现各种问题时(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由上属店和本店共同解决,公司概不负责任。
4、绝不损害公司或业务队伍利益,影响公司声誉。
5、绝不私自开设“_________”产品分销点。
6、绝不违反“_________公司”统一产品零售价之规定,将公司产品削价或加价出售。
7、绝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招揽新增优惠顾客。
8、绝不私自编制、印刷、复制、刻录、发行、出版和销售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各种印刷品、录音带、光碟等文字及声像的宣传辅销资料。
9、绝不与其他销售队伍交叉经营或用他人名字加入_________销售队伍。
10、绝不私自调整新增优惠顾问加入的标准。
11、绝不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12、绝不超封闭管理,不为其他部门服务;绝不人为操纵业绩或擅自挪动、调整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本人自愿签署此承诺书,并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同时亦保证将认真监督、管理下属所开设的加盟店及业务队伍,使之完全依照公司各项规定规范运作。如有违反,愿接受公司的处罚,包括书面警告、罚款、扣发奖金、冻结加盟店经营资格或取消加盟店经营资格。我将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对内、外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不因此提出异议。
此保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属加盟店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上属区域(高级)经理(签名):___________
加盟店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日竣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室外水泥场地出现不同程度翻砂、起灰和表面脱皮等现象,现根据交警大队要求必须进行维修整改,经多种维修方案比选,最后确定在原砼地坪基础上增加50mm后沥青砼,为了确保质量甲方委托巢湖市负责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
巢湖市苏湾交警中队室外场地沥青砼地坪,厚度50mm,包工包料包质量。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甲方享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三、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施工本工程,必须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按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业主与监理部门关系。
2、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严格按施工规程、规范或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出现质量、安全、工期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而受到业主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理赔。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体系认证工作。
5、乙方不得将工程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6、乙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工资给民工及相关材料费。
四、有关费用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在拾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2、甲方按60元/m2支付工程款,总工程款按照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3、施工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4、工程款一次性结清,乙方不提供税票。
五、特别约定
为维护本公司的良好信誉,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导致工期严重滞后或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出现重大问题,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 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60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 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 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 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十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
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 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60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 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 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 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
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十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一期10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 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过路150顶管100米;从101013南华线9号杆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一期23楼北侧1台630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____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11-630A-10.5(22.5%)0.4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牌);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表准版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 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过路Ø150顶管100米;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KV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23#楼北侧1台630KV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1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S11-630KVA-10.5(±22.5%)/0.4KV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牌);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标准T2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六、安装质量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电气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因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国家机械部及企业标准执行。
4、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若经甲方抽检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甲方除责令恢复按图纸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存放临时用地。
2、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责。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高压系统设计图纸、箱变和高压分接箱基础施工图纸两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设备原始资料、设备所带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竣工图;
3、乙方负责向临清市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该工程的验收工作。
4、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及施工相关规程、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艺问题未能验收通过,乙方负责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赔偿损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临清市其它项目拥有630KVA的配电施工工程,须协助甲方将壹630KVA箱变配备的高压计量装置和高压开关按市场价卖出。
八、质保期
箱变、高压分接箱质保期二十年,其它质保期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20xx年7月15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 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过路150顶管100米;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KV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23#楼北侧1台630KV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20__年7月15日至20__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1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S11-630KVA-10.5(22.5%)/0.4KV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标准T2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六、安装质量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电气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因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国家机械部及企业标准执行。
4、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若经甲方抽检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甲方除责令恢复按图纸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存放临时用地。
2、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责。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高压系统设计图纸、箱变和高压分接箱基础施工图纸两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设备原始资料、设备所带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竣工图;
3、乙方负责向临清市供电*司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该工程的验收工作。
4、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及施工相关规程、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艺问题未能验收通过,乙方负责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赔偿损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临清市其它项目拥有630KVA的配电施工工程,须协助甲方将壹630KVA箱变配备的高压计量装置和高压开关按市场价卖出。
八、质保期
箱变、高压分接箱质保期二十年,其它质保期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20__年7月15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_____________ ;冷却方式:_____________;台数:_____________。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20xx-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_______db(a)。
评价点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噪声标准:白天________db(a);晚上________db(a)。
注:1.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2.根据gb20xx-93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工程在________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________;主材料进场后付________;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_____%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遇双方未能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研博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 年 月 日与签订了《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
《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合同的全部内容。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签订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
2、组建项目技术部。技术组长作为甲方的派出机构,到施工现场具体履行甲方职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验收。
3、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4、审核维修保养组织有关施工报表、报告以及工程结算、竣工资料。
5、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由于厂方或监理以及遇不可抗为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维修养护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的风险。
6、按合同要求付款给乙方
7、项目经理部印章由乙方管理,甲方监督使用。
三、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施工本工程,必须履行主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的有关条款,按主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主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厂方与监理部门关系。
2、负责施工、保修养护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严格按施工规程、规范或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按主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出现质量、安全、工期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而受到业主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责任及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理赔。
4、负责雇用除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员以外的施工所需的全部岗位人员,并将雇用名单及相应岗位安排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及时付清其雇用人员的工资和采购材料费及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债权债务一览表和所雇用人员工资发放表。以上表格必须由乙方、债权人、乙方所雇用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有监督权。乙方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直接从厂方处领取工程款。如有厂方代扣款项,乙方须于该事项发生后2天内告知甲方并提交相关凭证。否则,甲方对乙方处以2倍代扣款额的罚款.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体系认证工作。
7、乙方不得将工程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8、乙方不得使用甲方项目章用于担保、购销货物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有关费用事项:本项目采用固定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该月价格总价不做调整,合同月结价款为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包含了人工费、设备价款及运输物流费等。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累计下月的20日支付合同月结工资的100%,计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2、甲方人员为本项目应付检查等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维修养护期间所涉及的耐火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提供,次月甲方向乙方结清。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日标准为应付款总额的0.5%。
2、乙方如未能在约定期间内通过厂方的验收(如因厂方生产等原因无法安排施工时间除外),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等同甲方与乙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月结总金额的0.5%。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验收或无法通过验收导致甲方与厂方的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30日内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资金并承担相应利息(按照年息10%的利率计算),同时承担甲方的其它全部相关损失。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均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给厂方造成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甲方与厂方签订的该项目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全部款项及损失。
6、除上述条例外,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工程委托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