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多佐(奥斯卡卡多佐)

发布时间:2023-01-06 19:20:08

卡多佐(奥斯卡卡多佐)

卡多佐的人物简介

卡多佐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的后裔,曾在哥伦比亚大学肄业,又在哥伦比亚法学院攻读两年。1891年,他还未等到取得法学学位就获得了律师资格,42岁任纽约州立法院法官,62岁时作为最高法院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官的继任人进入联邦法院,在出色工作六年后不幸逝世。卡多佐自21岁获得律师资格后就一直从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继而又担任法官,是美国历史上当之无愧的伟大人物,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精彩绝伦的判决词。卡多佐强调说,司法必须与社会现实相适应。在社会法学的影响下,他对司法过程进行了敏锐透彻的分析。他认为对司法过程意义认识的关键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通过司法达到最良好的社会效果。要想通过司法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法官选择正确的司法方法。

卡多佐的介绍

卡多佐全名本杰明·N·卡多佐,美国社会法学派大法官本杰明·N·卡多佐(1870—1938)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官之一,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被公认为全美最聪明的法学家。卡多佐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的后裔,曾在哥伦比亚大学肄业,又在哥伦比亚法学院攻读两年。

司法过程的性质

司法过程的性质如下:

《司法过程的性质》是美国法学家本杰明·内森·卡多佐创作的法学著作,1921年首次出版。

《司法过程的性质》将法官决断疑难案件时运用的方法和力量具体归纳为逻辑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习惯的方法和社会学的方法四类。该书是卡多佐对自己多年担任法官的经验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对美国自霍姆斯以来形成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化阐述。

《司法过程的性质》中卡多佐给人们展示了一个司法判决形成过程的全景及其中所运用的各种方法,并对这些方法在法官审理案件中如何被选择、平衡和应用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指出司法过程的实质就是法官在遵循先例的前提下创造法律的过程。

内容简介:

《司法过程的性质》中卡多佐通过对司法过程敏锐透彻的分析,指出世上没有什么是稳定的,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流动的和可变的,而司法工作也不例外。

因此法官在这过程中必须面对一个具有两重性的问题:首先,他必须从一些先例中抽象出基本的原则,即判决理由;然后,他必须确定该原则将要运行和发展的路径或方向。

如果使这种原则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前提是必须要有正确的指导方法,卡多佐在文中详细分析论证了四种主要的司法指导方法,这构成了《司法过程的性质》的主要内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司法过程的性质

卡多佐的个人资料

姓名:奥斯卡·卡多佐所属球队:特拉布宗体育国籍:巴拉圭出生日期:1983-05-20身高:193cm体重:87kg场上位置:前锋球衣号码:7

学法学可以读哪些著作?

大学一年级可读书目: x0dx0a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x0dx0a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x0dx0a  2. 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x0dx0a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 ,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x0dx0a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x0dx0a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x0dx0a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x0dx0a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x0dx0a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x0dx0a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x0dx0a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x0dx0a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x0dx0a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x0dx0a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x0dx0a  8.冯向:《木腿正义》 x0dx0a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x0dx0a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x0dx0a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x0dx0a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x0dx0a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文笔老辣,一气呵成。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此书不可不读。 x0dx0a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x0dx0a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x0dx0a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x0dx0a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著作。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x0dx0a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x0dx0a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著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x0dx0a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x0dx0a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x0dx0a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x0dx0a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x0dx0a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x0dx0a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著名对话。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x0dx0a  大学二年级可读书目 x0dx0a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x0dx0a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x0dx0a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x0dx0a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x0dx0a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x0dx0a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x0dx0a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x0dx0a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x0dx0a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x0dx0a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x0dx0a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x0dx0a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书。 x0dx0a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x0dx0a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x0dx0a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x0dx0a  25.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 社会与国家》] x0dx0a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x0dx0a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x0dx0a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x0dx0a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x0dx0a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x0dx0a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x0dx0a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x0dx0a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x0dx0a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x0dx0a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x0dx0a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x0dx0a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x0dx0a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x0dx0a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x0dx0a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x0dx0a  大学三年级可读书目 x0dx0a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x0dx0a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x0dx0a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x0dx0a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 x0dx0a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x0dx0a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x0dx0a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x0dx0a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但从另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x0dx0a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x0dx0a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x0dx0a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x0dx0a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x0dx0a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x0dx0a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x0dx0a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x0dx0a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读完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x0dx0a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x0dx0a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进行了探讨。 x0dx0a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x0dx0a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x0dx0a  43.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x0dx0a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x0dx0a  4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x0dx0a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x0dx0a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x0dx0a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也许我们会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x0dx0a  46.罗尔斯:《正义论》 x0dx0a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x0dx0a  47.帕斯卡:《思想录》 x0dx0a  [点介] 这本书曾经伴随我度过许多个寂寞而无眠的夜晚。作者说:人是一根脆弱的芦苇;作者还说:人的全部尊严在于思想。作者说了很多的话,这些话是别人不可能说出来的。作者在捍卫人本身,这是一片真正的思想的海洋。 x0dx0a  48.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 x0dx0a  [点介] 该书对存在主义的主要问题和存在主义的主要人物克尔凯廓尔、尼采、海德格尔和萨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把存在主义作为一种反理性主义的非理性思潮,详细阐明了存在主义的历史发展脉络。本书采用的叙述方式本身就是存在主义的,它会把你带入这一领域的浓厚的氛围当中。 x0dx0a  大学四年级可读书目 x0dx0a  49.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x0dx0a  [点介] 我们生活在一个制度的世界里,对制度本身的考量就尤其值得关注。本书对制度经济学派作出了最新的概括与总结,并对制度的特性、制度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制度的演进、制度的结构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论述。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制度”问题作为一个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值得开掘的地方还有很多,在理论上也是大有可为的。

巴西与俄罗斯关系

巴西与俄罗斯的外交关系可以上溯至1828年,但由于苏维埃革命和巴美自动结盟战略,苏联与巴西两国先后在1917年和1947年两次中断外交关系,两次断交时间长达42年(第一次断交期为1917~1945年,第二次断交期为1947~1961年)。尽管两国自1961年恢复了外交关系,但在长达21年(1964~1985)的巴西军政府执政时期,巴俄双边关系发展较为缓慢。1985年,巴西恢复民主体制后,其多元化外交也得到了强化,1987年,时任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访问巴西,两国政府签署《共同申明》,这也是自1961年复交以来的首个双边政治文件。苏联解体后,巴西于1991年12月26日承认俄罗斯联邦合法地位,成为拉丁美洲地区首个承认俄罗斯联邦的国家。但作为两个独立主权的国家,巴西与俄罗斯的关系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进入相对平稳发展的阶段。进入21世纪,随着巴西卢拉政府强调“新兴大国联盟”的外交理念,加之“金砖国家”机制逐步成型,巴俄双边关系进入一个相对较快的发展阶段,两国关系的内涵也有了较大的丰富。相比巴西与其他新兴大国(中国、印度、南非)的互动程度,现阶段的巴俄关系总体趋于平淡。

一、政治关系:战略互需与机制建设

20世纪90年代中期,巴西政府调整了90年代初期“宁做第一世界之尾,不当第三世界之首”的国家身份定位,重新强调巴西是“发展中国家”“地区大国”“在经济全球化中拥有多重利益的国家”和“西半球一体化的重要参与者”。[1]当时,巴西外交决策者认为,作为具有大陆规模的国家,巴西有必要加强与同类型国家之间的合作,而中国、印度、俄罗斯不仅与巴西同为地区大国,而且也有着相似的国际身份,巴西政府外交思维的改变成为推动巴俄政治关系改进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苏东剧变、冷战结束以及俄罗斯政局逐步趋于稳定,俄罗斯的外交政策回归务实目标。普京强调要恢复俄罗斯的强国地位,就必须与世界经济实现一体化,展开东西方平衡的多向外交以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融入欧洲,维持全球战略平衡,外交政策为国内经济发展服务。[2]这成为普京总统在其第一任期(2000~2004)内的重要外交政策内容,其中“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不仅成为俄罗斯融入全球化的重要方式,而且也成为当时的普京政府平衡与西方关系的战略途径之一。

进入21世纪,巴西与俄罗斯的政治关系获得了快速发展,两国不仅保持着政府首脑的频繁互动,而且双边政治对话机制的活力也逐渐得以体现。2000年6月,巴西副总统马尔科·马西埃尔(Marco Maciel,1995~2003)访问俄罗斯期间,两国政府同意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02年,时任巴西总统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访问俄罗斯,恢复了自1988年若泽·萨尔内(José Sarney)总统访问俄罗斯以来中断了15年的两国领导人的直接对话,两国正式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03年,卢拉就任总统后,“南南外交”和“总统外交”在巴西外交政策中得到强化,这直接促使巴俄高层互访频率明显加快。俄罗斯方面,2004年11月,普京成为首位访问巴西的俄罗斯总统;2008年11月和2010年4月,梅德韦杰夫总统先后两次访问巴西。巴西方面,卢拉总统先后3次访问俄罗斯(2005年10月、2009年6月和2010年5月),两国政府在卢拉首次访问俄罗斯期间签署了《巴俄战略联盟双边协议》(Acordo Bilateral Brasil-Rússia de Alian a Estratégica),确定了巴俄政治关系的基础。2010年5月,两国签署《战略伙伴行动计划》,进一步确定了双边合作的内容及框架。与此同时,两国政府还签署了“2010~2012年政治磋商计划”,磋商内容包括多边、地区和双边三个维度:多边事务的重点包括安全与稳定、联合国议程、裁军与防核扩散、联合国人权事务、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及有组织跨国犯罪、国际经济及金融形势、环境与气候,等等;地区事务的重点为拉丁美洲局势、与欧盟的关系、与中国和东南亚的关系、中东和苏丹冲突、亚太地区一体化进程、前苏联地区一体化进程;双边协商的优先议题主要为巴俄关系、对外政策规划。

外交政策契合度的提高以及政治关系的提升推动了巴俄双边对话机制的正常运行。1997年,分别由巴西副总统和俄罗斯总理联合主持的巴俄高级合作委员会(Comiss o Brasil-Rússia de Alto Nível de Coopera o,以下简称“巴俄高委会”)成立,当时俄罗斯仅与美国、法国、中国和乌克兰等4个国家之间存在由总理主持的高级别定期协商机制。巴俄高委会下设政治事务委员会和政府间经贸与科技合作委员会,其中政府间经贸与科技合作委员会下设经贸及工业合作,金融及银行间合作,能源合作,太空合作,军事技术合作,科学与技术合作,文化、教育和体育合作等7个分委会。2011年5月,巴俄两国在莫斯科召开了第5届高委会,双方均强调加强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是各自政府外交政策的优先目标之一。[3]

对巴西而言,俄罗斯的战略意义在于其世界政治、军事大国的地位,而巴俄关系的政治重要性体现在两国针对裁军、联合国改革及其作用的强化、反对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尤其是维护和平、民主和尊重人权等挑战的相互协调上。对俄罗斯而言,加强与巴西关系不仅仅因为该国在拉丁美洲的“分量”,而且也是由冷战后全球化的形势决定的。俄罗斯前外长及前总理普里马科夫认为,巴西与俄罗斯都经历了经济的开放与调整,都面临国际贸易竞争自由化的挑战,在政治方面,两国均有全球利益,都寻求实现区域一体化以及在国际范围内合作伙伴的多样化。[4]联合国改革问题是巴俄两国政治关系的重点,在这一问题上,俄罗斯的立场较为灵活,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曾表示,任何关于联合国改革的决议必须基于联合国成员国的共识,这一点是保证联合国安理会合法性和有效性、联合国内部团结的关键所在。虽然拉夫罗夫承认联合国安理会需要改革,如果它的成员国能够反映当今国际新格局,那么它的效率势必有所改善。但是他也强调,联合国改革不应仅局限在安理会的扩大上,而应是一个更广泛意义上的改革,包括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相关改革。此外在表决联合国改革问题上,拉夫罗夫明确表示“安理会不履行本该属于联合国大会的职能,并且安理会不能就一些不涉及具体冲突的、抽象的议题开展讨论”[5],其意即指包括安理会扩大在内的联合国改革应取决于联合国内部的共识,而非安理会现任常任理事国的态度。对于巴西的“入常”,俄罗斯政府早在2002年与巴西签署的《巴西—俄罗斯共同申明》中便明确了对巴西“入常”的支持态度。时任巴西总统的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对此声称:“俄罗斯政府的政治态度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第一个明确支持巴西的国家,这也显示了俄罗斯政府切实发展与巴西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的意愿。”[6]

但是在其他场合,俄罗斯政府官员多次强调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候选国应在本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并且本地区国家对其候选国的资格应达成一定的共识。因此,综合俄罗斯在联合国改革问题上的立场,其对包括巴西在内的一些国家的“入常”愿望的认同实际上是以“联合国成员国共识”和“地区共识”为前提条件的。针对这一点,巴西学术界有观点认为,作为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俄罗斯实际上不愿意改变联合国安理会现有的权力结构。

二、经贸关系:规模有限

自2000年以来,巴俄双边贸易有了较快增长,但由于双边贸易基数较小,巴俄贸易总量非常有限。2000年巴俄双边贸易额仅为9.9亿美元,到2008年两国贸易额达到79.8亿美元,8年时间大约增长了7倍。但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巴俄贸易在2009年降至42.8亿美元,同比降幅高达46%。尽管在随后的2010年和2011年,巴俄双边贸易有所恢复,到2011年回升至71.6亿美元,但尚不及危机爆发前的水平,仅相当于2011年中巴贸易额(771亿美元)的1/10。未实现卢拉在2009年提出的“巴俄双边贸易到2010年超过100亿美元”的目标。从两国具体进出口额来看,巴西基本上一直处于顺差位置(2000~2011年,巴西仅在2000年出现1.5亿美元的逆差)。2011年,巴西对俄罗斯的出口额以及巴西从俄罗斯的进口额分别为42.2亿美元和29.4亿美元,均不及2008年的水平(46.5亿美元和33.3亿美元),巴西实现约12.8亿美元顺差。

总体而言,巴俄双边贸易规模与两国经济及贸易规模很不相符。以2011年为例,巴西对俄罗斯的出口额占巴西总出口的比重仅为1.6%,占俄罗斯全年进口总量的比重约为1.4%。与此同时,2011年巴西从俄罗斯的进口额占当年巴西总进口额的比重约为1.3%,占俄罗斯当年总出口额的比重仅为0.6%。但是,如果比较10年前的情况,巴俄双边贸易远远落后于各自进出口贸易的总体增长速度,也就是说,巴西或俄罗斯在对方市场中的份额实际处于“缩水”状态。2001年,巴西对俄罗斯出口占当年巴西出口总量、俄罗斯进口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8%和2.6%,高出2011年上述两项比值(1.6%和1.4%);同年,巴西从俄罗斯的进口额占当年巴西进口总额、俄罗斯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约为0.8%和0.5%,略低于2011年上述两项比值(1.3%和0.6%)。

造成巴俄贸易规模有限的主要因素包括:(1)两国对对方市场均缺乏了解,均非对方国家的传统贸易伙伴,两国对对方市场的开发力度尚显不足;(2)两国的出口产品结构类似,初级产品及资源密集型产品均为两国的主要出口产品,经济互补性的欠缺使两国经贸往来缺乏足够的驱动力;(3)巴西、俄罗斯均为贸易保护主义相对较为严重的国家,贸易保护措施直接限制巴俄双边贸易的开展;(4)两国之间尚缺乏便捷的贸易渠道,比如俄罗斯对巴西的出口多数是由国际中介商来运作,这无疑降低了两国之间的贸易互信程度。另外,虽然两国在高科技领域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但巴西对俄罗斯在与贸易相关的配套管理、银行融资的保障缺乏足够的信任,这是限制两国科技互补性发挥的重要障碍。[7]

从出口产品结构来看,巴西对俄罗斯的出口主要以基础产品以及低附加值的半制成品为主。2011年,基础产品、半制成品和制成品占巴西对俄罗斯出口的比重分别为49%、43.8%和7.2%。而从出口产品种类来看,粗糖、牛肉和猪肉为巴西对俄罗斯的主要出口产品,占出口的比重分别为43.7%、24%和7.6%。相反,俄罗斯对巴西出口则主要以化工和军工产品为主,2011年,俄罗斯对巴西出口的三大产品为硝酸铵、尿素、磷酸二氢铵,分别占俄罗斯对巴西出口额的15.7%、15.5%和14.7%。

卡多佐(奥斯卡卡多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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